多个“钱包”同付首付
●二手房购房人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其中,所购住房属于家庭首套、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还可允许购房人父母及子女一并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加装电梯可用公积金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更新电梯,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均可在个人实际出资范围内提取公积金
□记者 张晓帆 报道
本报青岛讯 日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积金提取新政,将首付款提取范围扩大至二手房,并增加更新电梯提取情形,满足缴存人多样化资金使用需求,拓宽公积金使用场景,加力提振住房消费,为青岛楼市注入新动能。
此前,青岛已允许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情形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此次新政则进一步扩容,二手房的购房人及配偶也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其中,所购住房属于家庭首套、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还可允许购房人父母及子女一并提取公积金付首付,减轻筹款压力,并且提取首付款后不影响购房人公积金账户的贷款额度。
这一举措填补了政策空白,直接回应了大量通过二手房市场解决住房问题市民的迫切需求。同时,一个购房家庭将能汇聚夫妻双方及双方父母、子女多个“钱包”的力量来共同支付首付,极大缓解了购房初期的集中筹资压力,降低了入市门槛。同时,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后,不会影响购房人后续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计算,解除了购房者的后顾之忧。
针对老龄化背景下日益突出的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和更新需求,本次公积金提取新政增加了更新电梯提取的情形——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均可在个人实际出资范围内提取公积金。